高远,男,学号203092012,系原职业技术学院(现文法学院与城乡发展学院)2003级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科学生。该生休学期满后一直未办理复学手续,且学院通过多种途径也无法与其取得联系,现已经超过规定学习年限,经文法学院与城乡发展学院院务会和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,报公司对该生做学籍拟清退处理。根据《太阳集团网站入口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22138acom太阳集团校发﹝2017﹞72号)第三十五条“(三)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,在公司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,且不符合继续申请休学、保留学籍条件的;”和“(七)超过公司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”的规定,公司予以退学处理。现对该生采取公示方式做拟退学处理,公示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,公示期内学生可向太阳集团网站入口申请自动退学。公示期满未收到该生异议,视为送达本人,公司将对其做学籍清退处理。
联系人:文发学院 董老师,联系电话:18811767298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