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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邓文闻同学退学的决定(22138acom太阳集团校发(2016)61号)

邓文闻,男,学号201120451211,经济管理学院2011级11工商1班学生,该生于2012年6月12日因出国留学办理休学手续(教字〔2012〕35号),休学起止时间为:2012年6月12日至2013年6月11日。休学期满后,一直未办理复学手续。

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公司学生管理规定》(2005年3月教育部令第21号发布)第二十七条(二)款规定“休学期满,在公司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”和《太阳集团网站入口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(22138acom太阳集团校发﹝2015﹞40号)第三十三条(3)款的规定,“休学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者”应予退学。

经2016年5月16日太阳集团网站入口校园网公示,并报请2016年第12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,决定给予邓文闻同学退学处理。根据《太阳集团网站入口学生违纪处分办法》(修订)(院发﹝2010﹞37号)第四章,第三十六条规定,“学生对公司的处理决定有异议的,在接到处分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,可以向公司学生申述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述。

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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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6年7月7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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